一九九四年。
傍晚,这时的风有些凉,汪念念走出了歌舞团大门,她脸上的妆还没卸,径直往外走,还未走下阶梯,她已经看见了站在路灯底下的男人。
他的身影高大挺拔,如同悬崖边上的一株古松,巍峨而立。
汪念念的瞳仁里倒映出路灯的光亮,脚下的步子加快,走完阶梯后,忍不住小跑了下,跑了没两步,又觉得自己该矜持些,放慢了脚步走到他的身旁去。
男人的怀里抱着一只小橘猫,橘猫浑圆的大眼睛,在看见汪念念的时候,将小脑袋抬起,两只软乎乎的猫耳朵微微一动。
汪念念在他面前停下,也跟一只猫似的盯着眼前的男人,她面无表情喊了一声:“陆维泽!”
男人忍俊不禁,他摸了摸鼻子,喊了声:“……念念嫂子?”
汪念念脸颊一红,忍不住抬脚在他脚背上踩了下,羞愤欲死:“你乱喊什么呢?”
“谁是你嫂子?!!!陆维洲你还要不要脸了?”
“真该让垚垚老邓他们来见见你这副模样,平日里瞧着人模狗样,好好一个华清大学毕业生,私底下不要脸不要脸臭不要脸!!”
“念念。”陆维洲温柔笑了下,“别踩了,我疼。”
汪念念:“我都没用力?”
“你数数几个脚印?”
“……”
“你跟你养的猫一样,天天都要挠我,汪叔叔也当真该来见见你这模样,平日里温温柔柔说话细声细语,在我面前霸道又蛮横。”
“怎么了?我就霸道蛮横怎么了?”
“没怎么,谁让我这么倒霉,正打算娶你。”
汪念念气闷:“有本事你就别娶,咱们从小认识,两三岁就玩在一起,想到将来真要嫁给你,剩下七八十年见到的还是你,我就觉得烦躁无趣。”
“还让不让人有一点新鲜感了?我早就把你看腻了。”说完后,汪念念轻轻哼了一声。
陆维洲道:“我又何尝不是呢?”
汪念念撇了撇嘴:“你说古代人家青梅竹马在一起,两人真的能有爱情吗?那我怎么感觉不到?”
“两个人待在一起久了,哪还会有什么爱情和冲动。”
陆维洲摇摇头:“是吗?那估计是没有吧。”
“那他们为什么结婚?”
“也许是习惯,就跟我从小就爱吃馒头,以后无数年还是会吃馒头一样。”
汪念念:“我又想踩你了,陆维洲!”
“你说我是馒头?!!!”
陆维洲无奈看了她一眼:“我可没这么说过。”
“我明明说的是我从小爱吃馒头,可我从小爱你吗?不爱,我可没那么禽兽。”
汪念念:“陆维洲,我以后要跟陆维泽结婚,不跟你在一起。”
“维泽他可不喜欢你这样的,你还是老老实实当嫂子吧。”
汪念念静默了一瞬,转过身,凉凉道:“我走了。”
——跟眼前这狗男人待在一起,还不如跟歌舞团的狗待在一起。
陆维洲笑着牵住她的手:“你还要走哪去?念念。”
“我回歌舞团喂狗。”
“咱们团里有一条流浪狗,长得可丑了,每次见到它,我就想起某个人。”
陆维洲淡定地“哦”了一声。
“这狗吧,虽然丑是丑了点,但是狗可比人有良心多了,喂了它好几次,它现在一见到我就开心摇尾巴,不像某些人,连狗都不如……”
陆维洲摸了摸怀里的小橘猫:“那估计是因为我养猫,不太懂养狗的事。”
“这猫啊,无论怎么养,它都是这样在主人面前高傲地仰着头,还张牙舞爪的,你
看,这颐指气使的模样是不是很欠教训?”
“我倒数三声,如果你再这么阴阳怪气的,我肯定不嫁你。”
“那我不这么阴阳怪气的,你肯定嫁我?”
“你又不爱我,我为什么要嫁你。”
陆维洲笑道:“你不是说想要一点新鲜感吗?”
“嫁给我不就有新鲜感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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