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9 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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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不得刚刚一直没说话,原来抬手整个人都已经蔫儿得像一个腌萝卜了,几乎站不住。

“谢谢叔叔们,”花仔红着小脸,满眼泪水,“多亏有你们,我以后就可以好好读书……”

“快送医院!”王花工急了,也不等花仔把话说完,就把他拦腰抱起,“快!”

话音未落,王花工就将花仔带到了一辆摩托车上。

车主刚想上前帮忙架势,却只见王花工熟练地拧开了油门,“孩子生病一秒钟都不能耽误!咱们在人民医院见!”

说着,王花工就让花仔搂紧自己,然后行驶了出去。

留下暴力摩托帮的一众人大眼瞪小眼。

“王叔叔他……竟然会骑机车?”

*

雨也停了。

王花工带着花仔,穿梭在了马路上。

雨水将街道洗刷一新,遥远的天际线上升起了一道并不太显眼的彩虹。

这似乎预示着,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。

花仔烧的难受,将小小的上半身都贴在了王花工的后背上。

双手也紧紧环绕住了王花工的腰。

王花工感觉到背后的热量传来,蓦地一怔。

他恍然想起,在王昌也差不多这么大的时候,他也骑着摩托车,带儿子放过学。

那时候的摩托车当然没有现在这些人玩的这么犀利,只是一个时速不超过40公里的代步工具罢了。

王花工年轻的时候玩过一阵,后来妻子去世就卖掉了,没想却在儿子成年之后变成了他最大的爱好。

他永远记得那天,也是一个类似的雨后,王昌的学校来电话,说王昌身体不舒服,让他把王昌接走。

但他接到王昌的时候,王昌并没有任何不舒服的表现,只是倔强地不再愿意上课。

王花工只当是小男孩在闹脾气,也没细问,只是让他上了车,带他回家。

王昌的身体也是这样瘦瘦小小的一个,一开始根本不愿意搂着他的腰,怎么说也不听。

他知道昌儿喜欢蒲公英,就开始沿着路找。

他专门找不平整的路开,每找到一棵蒲公英,还会来个急刹车,迫使儿子不得不在行驶过程中用手搂住他的腰。

昌儿虽然不情愿,但最终还是死死搂住了父亲的腰。

但作为“奖励”,昌儿一路上也吹了不少蒲公英,也许这些小小的□□,现在已经飞到了璞兰市的各个角落,生根发芽、开花结种。

父子二人就这样走走停停,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上。

一个怀紧贴着背的拥抱,似乎就是王昌的成长过程中,父子二人最亲近的时刻。

王花工觉得自己那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父亲,只知道用这种方式让孩子被迫亲近自己,却没有问问王昌,

() 问出那关键的一句,“你为什么不愿意上学”。

医院很快就到了。

幸好花仔只是细菌感染,医生开了点滴,就让王花工带他去输液了。

王花工将花仔小小的身子搂在怀里,替他数着呼吸与脉搏。

他看到了花仔手上的伤口,找护士要来了碘伏和棉签,细细地帮他处理。

十几年前,王昌的手上,似乎也总有这样的伤口。

“那时候,我还只以为是王昌淘气,在学校总跟人打架,”王花工对赶来的楚孑静静说道,“我都没想到,他会受欺负。”

“这世界上怎么有我这么混账的爹啊,连儿子受欺负了都不知道。”

“我都不敢想,他妈走了以后,昌儿在学校,到底过得什么日子啊。”

“你说,这孩子得多怨我啊。”

王花工双眼通红。

怪不得昌儿死活不再读高中了,他都不敢想,那时候昌儿到底受了多少委屈。

而他竟然只以为昌儿是在闹脾气,甚至觉得,“这都不是什么大事”。

王花工觉得自己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了。

直到,楚孑将两张画递到了他的手里。

“这是王昌的纹身画稿,是我刚从成帮主那里拿到的。”

“这辆摩托,是王昌一开始想纹在胸口的,这张稿子他画了四年自己才满意。”

“这是他最喜欢的型号,也是他生前修的最后一辆车,就是王叔叔刚刚骑的那一辆。”

王花工摸着儿子细腻的笔触,半晌说不出话。

昌儿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摩托车呢?和那天下午的经历有关系吗?

他不知道,也不敢细想。

这时候,楚孑又递过另一张画。

“而这幅画,是他一个多月之前找到成帮主,说要纹的。”

“成帮主当时觉得很奇怪,王昌做了那么多纹身,一直不往胸口上纹,就是为了把最有意义的一张图纹上去,那纹身都设计了好几年了,怎么会突然改主意?”

“但成帮主看到这幅图他就明白了,这幅画比刚刚那个摩托车的图更有意义。”

楚孑说完,王花工看着那张小小的图画,已经泣不成声。

画面中,是一双手捧着一个小小的、刚出生的婴儿。

而在小婴儿的手中,还捧着几朵蒲公英。

正如当时他们在路边捡到的那些一样蒲公英一样。

王花工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了纸张上、落在了病床上。

王昌,他的儿子,竟然还记得蒲公英啊。

他并没有怨自己这位无能的父亲,而是还记得这些细碎的不值一提的快乐时光啊。

王昌那时候应该对自己做下了承诺吧,会像那双大手一样,一直守护自己即将到来的孩子。

他只希望孩子见到蒲公英,而看不到这些风风雨雨吧。

也许只有淋过雨的人,才记得要为别人

撑伞。

只是可惜,王昌本身是想把这张图纹在胸口的。

但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创口,取代了纹身的位置。

王花工觉得一直堵在自己胸口的某种东西忽然松动了。

哪怕他是个太不合格的家长,但昌儿,却是个太合格的儿子。

是这世间最好的人。

忽然。

一只小手擦去了王花工脸上的泪水。

王花工抬头,只见花仔正静静地盯着自己。

“叔叔,不要哭,我给你唱歌,好不好?”花仔还发着烧,却倔强地说道。

王花工愣住了。

然后,他慢慢伸出手,如获至宝般的轻轻碰了碰花仔的脸蛋。

温热的孩子的皮肤让他的指尖几乎颤抖。

王花工就这样轻轻抚摸了花仔的脸颊半晌,似乎在怀念着什么。

然后,他温柔说道:“花仔还在病着,叔叔给你唱歌好不好?”

“好!”花仔的大眼睛中丝毫没有哀伤的痕迹了,他兴奋问道,“叔叔要唱什么?”

王花工想了半晌,郑重道:“我教给你一首新的歌吧,以后.......再也不要唱之前他们让你唱的那些歌了。”

花仔用力地点点头,期待着。

窗外的彩虹愈发明显起来。

雨过天晴,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。

爱与救赎虽然可能会迟到,但只要你固执的追寻,它们总会到来。

王花工闭上了眼,认真地唱了起来:

“草地上,风儿吹......”

“蒲公英,打瞌睡......”

“梦见怀里小宝宝,变成□□满天飞……”

年近五十的沧桑男人,声音沙哑却很温柔。

这首歌就叫《蒲公英》。

是他教给昌儿的第一首歌。

……

傍晚,花仔的烧退了,王花工还在陪着他,等花仔的父母来到。

楚孑退出了房间。

漫天晚霞。

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。

刚刚王花工和他说,他要带着昌儿的骨灰骑摩托车环游华国。

这是昌儿一直以来的梦想之一。

而等他回来之后,他就要负起关于暴力摩托团的责任。

虽然王昌已经不在了,但他还有很多罪要赎,还有很多很多的孩子,需要他去守护。

楚孑走到了医院的外面。

逝者的离去,总会带来伤痛与哀愁。

但同时,他们也会留下能给生者以继续生活的力量的东西。

这就是亲人之所以成为亲人的原因。

想到此,他生平第一次,给父亲打去了电话。

电话很快就接通了,楚峰的语气也有一丝讶然。

“儿子,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,是不是出了什么事?”

“没什么事,就是问问您怎么样了。”楚孑问道,“腰还疼吗?”

他最近几晚总听到父亲的起夜和叹气的声音,但每次问父亲情况如何,父亲又总是说自己没事。

“额……”楚峰突然支支吾吾的。

这让楚孑瞬间紧张起来。

“要不说父子连心呢,这么巧你给我打电话来了,”楚峰尴尬地笑了两声,“其实我现在就在家旁边的医院呢……”

“医院?您怎么了?”楚孑立即问道。

不会……

他的父亲真出什么问题了吧。

楚孑的心就像是被人攥了一下那样,瞬间呼吸困难。

“啊……倒是有点问题……”楚峰停顿了半天,才弱弱说道,“我今天来医院检查,没想到老腰疼居然是因为这个毛病……”

“说起来也怪丢人的......”

“儿砸,你听说过……前列腺结石吗?”

“刚刚做了膀胱镜和B超,可难受死我了,但别的地方都没啥问题,就是长了个小石头……”

“可能要做个小手术,倒是没什么风险,你不用担心。”

“只是我想问问,你能不能再帮我点忙啊,就是殡仪馆那边的事……”

“啊,具体的等你来了我再和你说吧,护士叫我去备皮了,备皮是什么意思啊?”

“什么?干嘛让我脱裤子,你们又要干什么……啊!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