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11章看法(2 / 2)

在刘文德案子的定性上,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分歧,只是法院倾向于刘文德有罪的意见而已,另一种无罪的意见不占上风。

案子一有分歧,当事人就不会服气,法律之间也会发生打架的事,法律是没办法周全的,有人以为法律就是冷冰冰的机器,只要信奉法律就万事大吉,这样讲就是一种神话,法律至上的神话。

法律最根本的还是利益的划分,立场和观点十分重要,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维护法律,对于执行法律来说,是根本的。

就好比花国的最高法院判决也会来回地变一样,因为执行法律的人变了,判决就变了,法官是保守派还是自由派,对于法律的执行非常重要。

如果说法律至上,还不如说法官至上,法官怎么判很重要,而法官所信奉的法律不过是他所认为的法律,因而说一千道一万,人才是最重要的。

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,只要有人存在,就会有不美好的事情发生,最根本的还是人,法律不可能离开人而存在。

编造法律神话的人本身就是把自己当成了神,而人怎么可能是神呢?

保守派的法官不会觉得堕胎权对于女性有多么重要,那么对于女性来说,这样的法律是残酷的,不合理的,无法让人满意的,是一种恶法,而恶法并不是法。

法律至上就会陷入一种矛盾,对于法律至上者来说,恶法是不是要至上?

其实所谓秉持法律至上理论的人,不过是想把法律当成一门手艺,要求世人不管出了什么问题都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,这样,有什么问题,别人就要求教法律手艺者,法律手艺者的社会地位会大大提高。

也就是说,领导的看法要变成法律才行,而不是直接就是领导看法,这个才是法律至上的根本,但如果把领导的看法变成法律,是需要时间成本的,到底最后是不是有利于老百姓,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
法律有滞后性,领导的看法有灵活性,再者说花国的总统行政命令也是领导的看法,灵活性与原则性不可或缺。

刘文德这个事情,就有石云涛的看法在内,如果依照法院的判决,刘文德是不服的,而且法律手段也用尽了,怎么办?

法律无论是怎么至上,离不开一个善字,石云涛从善念出发,想纠正这个问题,就是一个看法问题。

法官判案也是看法问题,没办法,人生来就有看法嘛。

很快,法院院长就把无罪的理由提交上来了,石云涛便再次召集人员开会来研究这个问题。新笔趣阁

“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,如果判无罪,会不会有什么社会危害性?”石云涛在办案人员汇报完后,看着众人说。